【导语】: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于2015年11月16日发布通告,从12月1日开始,将在大运新城周边设定区域限行大货车。请车主注意绕行。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的管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泥头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效果良好,下一步将继续推行,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对泥头车在全市道路实施限制通行。因工程建设需要通行的,须在我局办理《深圳市余泥渣土砂石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泥头车是指用于从事余泥渣土、砂石运输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四、本通告自2015年11月22日至2016年5月2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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