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卡分为销售卡与租用卡两种类型。
租用版普通卡
属于不记名卡,不可挂失;每张卡需收取押金20元,可透支。如租用版卡无法正常使用并且卡表面无破损的情况下,可按规定退换。
租金:每月0.5元/月/张
租金从租用卡之日起计算,按月从收取的卡押金中扣除(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使用期超过40个月后的按40个月收取,视同销售给持卡人。
租卡6个月内的(含6个月),退卡时收取3元/张的手续费;租卡超过6个月,退卡时免交手续费,并退还扣除透支额及卡租金后的余额。
销售版普通卡
销售卡收取20元/张,一次性买断。属于不记名卡,卡售价20元;无押金,不可挂失,不可透支,不可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