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争议3:
不系安全带就要罚600元?
在《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在城市快速干道和高速公路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处以600元罚款,记3分。而国内其他地方一般处罚在100元以下。对这个严厉处罚,昨天也引起争议。
“一次不系扣3分太严重了,4次不系还不让开车了?是不是太重了?”及聚声委员指出,不系安全带因为没对别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只是对自己的生命不重视,应该给一次改正的机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德森委员对此表示赞同:“这主要关系个人,不危及他人,应以教育为主,罚款600元太多。”
赖育坤委员则认为,本条例应强化使用安全带的规定,目前仅规定在快速干道和高速公路上系安全带是不够的。驾驶汽车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平时也应有安全意识,都应佩戴安全带。
焦点争议4:
行人闯红灯罚200元能执行么?
行人违章闯红灯,甚至是集体闯红灯,在城市里司空见惯。对这类行为,《草案修改建议稿》规定,闯红灯、翻越车道隔栏罚款200元;在机动车道穿行罚100元。昨天有多名委员提出,这个规定用意很好,但很难执行。
陈涤委员指出,对行人闯红灯这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最大问题是如何执行。“你把他逮住了,没钱、没身份证怎么办?”而且遍街都得有交警,逮到一个就要罚,有没有这么多警力,很伤脑筋。这项规定用意很好,但如果执行不下去,或者执行的只是少数,就不能起到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效果。
此外,大家还指出,草案多项条款都因为难以界定、难以取证等原因,面临类似的执行难题。如:规定缓慢行驶时强行加塞要罚300元,但何为“缓慢”?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罚300元,何为“良好”?车行速度缓慢至无理阻碍其他车辆通行罚600元,何为“缓慢至无理阻碍”?轻微碰撞必须快处快赔否则处罚,何为“轻微碰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