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就认证方式而言,我国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第三方认证的现代认证规则。第三方认证是由独立于人力资源市场供给方和需求方,与供给方和需求方没有行政隶属和经济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进行认证。在我国,就是由政府授权的、独立的鉴定考核机构来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作出认证和评价。这是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的社会化管理的实质。实施第三方认证具有客观公正、科学统一等特点,并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一致。
(3)就考试性质而言,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属于标准参照的考试模式。按照考试科学的理论,根据参照系的不同,考试和鉴定活动通常可以分为常模参照型考试和标准参照型考试两种。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职业性考试,不同于常见的教育性、学绩性考试,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类型。除考察从业者的知识水平、理解能力、技术技能外,注重考察其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工作实践能力。
(4)就鉴定内容而言,我国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了职业导向的内容体系。职业导向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结构完全不同于学科导向的结构,它以职业活动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通过职业功能模块分析,确定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知识与技能内容。在职业技能鉴定中采用职业导向的内容体系,按照职业概括、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理论与实操比重表四大模块考核从业者的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以使考核内容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职业教育培训与职业活动相结合。
5.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简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大多数工业化发达国家都将其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加以推行。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工人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十多年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快速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有7000多万人次的技能人员和860万人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共建立了省级鉴定指导中心30多个,行业鉴定指导中心40多个。各地各行业依托企业、院校,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近8000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了职业能力评价服务。它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