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的五大教育理念:
儿童独立性的尊重:只有独立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儿童的好动性是他的特色,大人不要横加干涉或禁止,师长千万别“指挥”或“命令”孩子,要让他自己指挥自己,自己听从自己的命令。尊重儿童的独立性,儿童就能自然的活动他的筋骨,健康的身体随之而至。
肃静与活动:尊重儿童的独立性,并非让他为所欲为,且不可让孩子以为安静、顺从、听话、被动就是好事;而活动或工作就是坏事。蒙台梭利的教学法强调儿童主动探索,并着力于设计启发性的教学情境和教具,让儿童借由具体操作来学习,不只是听讲。
精神胜于方法:蒙氏希望她的学生不要“主动”的想去“教”孩子,应该做个“旁观者”来注视孩子的一切行为。唯一必须人为的就是设计或制作许多教具,甚至鼓励孩子尽情的游玩及操弄,就是对儿童最大的尊重。因为蒙台梭利方法的真正老师,就是儿童本身。
个人自由先于社会纪律:自由第一,秩序只是其次。传统教育强调“群性”,而蒙氏注重“个性”。蒙台梭利在1932年向英国的蒙台梭利学会发表的文章当中强烈痛责孩童受束于大人,比奴隶及工人都不如。蒙氏毕生心血强调:“解放儿童,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因此,儿童个人自由,应列为优先考虑。”
童年期的秩序感:蒙台梭利发现儿童的行为特征之一,就是秩序感。一般人都认为孩子的房间或游乐场一定乱七八糟,把玩具或纸屑丢的满地都是,大人也因此相当头疼,并认为这是孩子的严重教育问题,想办法要及早培养孩子整齐清洁的习惯。然而蒙氏相信,小孩之所以无法将屋内安排得井然有序,始作俑者是大人。儿童本有顺乎自然的秩序感,只是大人以“权力”予以弄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