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幼教实践中忽视了蒙台梭利教育法本身的局限性
蒙台梭利高结构化的课程不利于发挥儿童的主体性。蒙台梭利教育法毕竟脱胎于智障儿童的训练方案,再加上这种教育法的结构化程度较高,所以儿童的行为常被高结构化的活动所限制,不利于儿童主体作用的发挥。比如,蒙台梭利虽然强调在操作教具时给予儿童自由,但这种自由只是选择教具和选择时间上的自由,儿童在操作教具的方法、规则上没有自由。因为蒙台梭利设计的教具的操作步骤和方法是固定的,儿童不能改变,她要求的只是让儿童按照某种固定的步骤和方法不断地进行重复的练习,儿童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十分不利于儿童创造力的发展。而且,蒙台梭利教育中忽视了儿童的情感陶冶和社会化过程。蒙台梭利方案中虽然强调个人特色,强调每个儿童自己选择教具、材料,自己操作,自我发展,但是却不能提供儿童社会技能练习的机会。这从蒙台梭利教育法设计的教育内容由日常生活练习、感觉教育、数学教育、语言教育和文化教育五大领域就可看出,幼儿缺乏与同伴协商合作的机会,从而忽视儿童的情感陶冶和社会化过程。然而,现代幼儿教育在发展儿童的认知能力的同时,十分强调幼儿社会适应技能的掌握和情感的陶冶,幼儿应能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有自信心,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学习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学习如何保持友谊和解决冲突等。因此蒙台梭利教育针对孤立的感官进行训练,强调操作的步骤和程序,缺乏增进社会互动与语言交流的机会,是这一方案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幼儿园在引进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候,如果不考虑蒙台梭利教育本身固有的缺陷,而是照搬照抄,则不利于孩子个性的全面发展。
二、实现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中国化
(一) 学习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实质而非形式
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目的既不应该是哗众取宠,也不应该仅仅为了追求幼儿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应该是服务于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于儿童的发展。幼儿园在考虑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候,首先要正确解读蒙台梭利教育法,了解其教育精髓,而非形式。比如,强调环境的创设和利用就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闪光之处。它强调创设“有准备的环境”,就要求我们研究这种环境对儿童发展是否真正具有积极的作用、教师如何创设环境、如何利用环境进行教育、如何在环境中指导幼儿的操作、如何评估与环境互动中的儿童,等等。相反地,不能因为专家学者推崇它或其他的幼儿园已经引进了,就不加研究地对其盲目照搬;否则,既不利于儿童发展,又会影响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