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了保护好孩子们视力,进一步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深圳七部门联手推动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具体详见正文。
随着家长们思想的转变,虽然依旧重视孩子成绩,但对于孩子视力也是格外重视。
其实,政府部门也是一样重视,已经把孩子视力保护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和对学校领导的年度考核。
这不,深圳七部门联手啦。
日前,深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近视防控措施。
近视防控工作目标
到2023年:
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
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各部门职责
各区政府(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简称各区)承担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和新闻出版等市级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责任,加强沟通与配合,联动保障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一)市教育局
积极推进实施健康校园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体育卫生体系,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学校卫生室和校医队伍建设,督促学校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要求完善相关设施配备,建立并完善学校与对口协作基层医疗集团协作机制,切实保证学生健康体检、学生课桌椅配置和教室采光照明达标等各项近视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鼓励相关高校设置视力健康相关专业,加强视力防控技术和健康管理相关研究,为学生视力健康问题提供技术保障。
协调各相关部门给学生创设健康成长环境提供政策支持。
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宣教工作,推广“家-校-卫”联动学生健康教育项目,依托家委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大讲坛等各类平台,加强家长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家校协同防控的模式。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逐年遴选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
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将区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的教育督导内容,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
(二)市卫生健康委
对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研究确定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内容和干预措施。
督促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中心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全程管理的医防融合体系,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基层全科医生眼科诊疗能力培训,培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层专业人才,为辖区儿童青少年提供科学规范的诊疗、干预等服务。
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网络、数据收集和信息化建设,整合学生健康监测信息。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即: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我市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校医在对口协作基层医疗集团注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
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研究诊疗新技术,推动出台深圳市近视防控工作规范标准,提高防治水平。
协同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家-校-卫”联动学生健康教育项目,形成家校协同的近视防控模式。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
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适宜儿童青少年的户外文体活动项目,组织各类冬夏令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引导家长带动孩子积极参与户外活动。
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四)市财政局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学生近视防控干预、学校教室照明及视觉环境改善等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相关工作。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完善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人才队伍建设。
(六)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控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七)市新闻出版局
落实国家制定的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利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配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纳入政府和学校考核评估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与各区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严禁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
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纳入学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和对学校领导的年度考核。
另外,深圳还发布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共计30条。
深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
一、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普及近视防控核心知识
1.加强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各年级每学年开设1节相关内容健康教育课,养成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爱眼护眼意识。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校平台等向家长普及核心知识,家校配合防控学生近视。
2.了解近视发生主要受环境因素影响,如教育时间长、户外活动时间少,以及电子产品使用不当,读写姿势不正确,采光照明不足,营养不均衡等。因此,综合施策才能取得成效。
3.了解近视危害的严重性,增强近视防控的紧迫感。中小学生近视高发、低龄化、重度化趋势明显。高度近视可引发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脱落、黄斑变性等严重并发症,已经成为致盲的首要原因。
二、减少视近作业时间
4.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
5.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6.按照《中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要求》(GB/T17223-2012),安排一日学习时间,以及课时、家庭作业、睡眠、课间休息等时间。
三、增加户外活动时间
7.增加体育与健康课课时。
小学每周5课时,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3课时。
8.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户外时间累积两小时以上。利用一切机会和方式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如将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台等设置在户外。
9.尝试户外课堂。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为前提,选择适合的课程和气候条件,将课堂移至户外(操场、附近公园等)。如班会、美术、自然与社会、思品、心理等课程。
10.提倡步行上下学。学校和家长探索结伴步行上学小组,划定路线以及家长接送点。
11.放学回家后家长、学生协商调整活动顺序,日落前先安排户外类活动,后安排室内作业时间。
12.节假日、寒暑假家长尽量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结合学校布置的体育作业,每天不少于两小时。
四、控制电子产品使用
13.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14.严禁学生将个人智能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15.学生每天在家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五、改善视觉环境
16.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教室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17.教室配备合格照明设备。
教室应采用小于26mm细管径直管形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光源色温3300 K-5300 K,光源显色指数不小于80。采用LED灯的,光源色温3300 K-4000 K,且蓝光视网膜危害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TR 62778-2014)被评估为无危害类产品(等级为RG0)。学校要求厂家提交相关强制性的安全检测报告。
18.规范安装照明设备。
为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灯具宜安装格栅灯罩,不宜用裸灯,灯管排列长轴垂直于黑板面,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米。
19.教学电子屏幕图像、文字显示稳定舒适,清晰可辨,避免眩光,过滤蓝光,具有广视角。建议面积为50平方米及以上教室配置电子屏幕显示面积不小于86英寸。
20.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配置符合率不低于80%。
21.每月调换学生座位至少2次。
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有效利用课间进行眼部放松
22.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动作准确到位。提倡在户外做运动型爱眼操。
23.课堂上任课教师随时提醒学生保持正确坐姿和读写姿势。鼓励使用坐姿矫正器。
24.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教师不得拖堂,学生不得连续视近作业。
七、配合医疗机构开展视力监测,建立学生视力档案
25.每学期2次视力筛查,近视筛查学生全覆盖。督促近视高危学生及时复查,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尽早采取医学干预。
26.一人一档,分档管理。对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八、配合医疗机构规范使用近视干预治疗适宜技术
27.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低浓度阿托品眼液防控近视。
28.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眼科医生指导下佩戴角膜塑形镜,可矫正600度及以下近视。
29.选择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验光配镜。
九、评议考核
30.教育督导部门将学校近视防控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
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近视防控工作成效列入校长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各校学生视力变化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