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是南山区招商街道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属于深圳市一级、小区配套园。目前,幼儿园已开始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仅小班有学位,具体招生安排详见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创办于2013年2月,毗邻美丽的深圳湾畔,地处招商街道海月社区,于2020年1月9日正式转型为公办幼儿园,举办单位为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第四小学。
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5MB2D490880,按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市一级园备案标准执行,保教费966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
幼儿园目前设有小、中、大三个年级,共13个班,现有教职工62人,在园幼儿400余名,占地面积2711.8m²,建筑面积2464.33m²。我园以“赏识呵护心灵,习惯成就未来”为办园理念,以“尚美”为抓手,以“幼美”为目标,致力于培养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善于合作、乐于探究的儿童。幼儿园先后获得“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深圳市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对象
小班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招收110人。
中、大班
中班、大班没有学位,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南山区招商街道海月社区海月华庭小区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考虑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7日(9:00起)至6月10日(18:00止)为报名申请学位时间。
本次学位申请须在网上进行,请家长在线填写并提交《网上报名意向表》;点击下载《新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于现场核验时提交纸质版。
(二)核验材料
01、6月14日(发布现场核验相关通知)
请家长9:00起进入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查阅现场核验材料的相关通知。
02、6月19日至22日(分批来园核验材料)
届时请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留意6月14日的核验通知,并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录取
为使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园将遵循“同等条件下,招商海月华庭(五期)业主子女优先、深圳户籍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7月9日于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已录取的儿童家长(届时请家长留意)。
五、现场核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查验材料时须提交真实有效证件,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建议双面复印,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南山区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报名表》(请在公众号扫二维码,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确认);
2.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出生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薄、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外籍除外);
3.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及其父母(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儿童所在家庭住址应在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小区,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购房户:提供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父母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和近三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清单;如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近三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清单);
(2)租房户: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租赁合同务必在2020年8月31日前签定,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注明:学位使用有效周期为三年);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参考上面(1)(2)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4)本小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5.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封面、姓名页及有记录页面);
6.《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点击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录入基本信息,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
7.属于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若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幼儿园将根据学位情况酌情考虑。
2.购房户《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填表时选择填写 “购房合同号”。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无需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居住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该房屋同一年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房屋地址被锁定,在锁定期间将不能再用于申请学位,且以实际入住为录取依据。
4.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幼儿园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且以实际入住为录取依据。
5.租赁合同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签订,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幼儿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合同申请入学,该住户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住户学位不重复提供。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七、重要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其学位。
3.经核实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或已被录取但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者,将取消其学位。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补交材料仍未齐全者,将取消其学位。
5.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新生注册当天收取幼儿体检卡,家长须提前带孩子到南山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园体检)。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1616143转802 甘老师 廖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9】可获南山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体检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