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想要申请盐田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位,需要提供住房材料。其中,购房合同、公租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也可以,但需要按要求准备材料。
盐田区特殊住房申请学位政策盘点
1.属于自购房的
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2020年4月1日前完成。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含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2)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回复:积分,可进行学位类型、积分自测,觉得看政策头大的家长可以试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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