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婴幼儿乳粉将参照药品标准进行管理,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并试行药店专柜销售。”这是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信部、卫计委等九部委联合打出的奶粉管理“组合拳”。“生产乳粉企业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
此前,我国婴幼儿乳粉一直按照食品标准管理。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这意味着从乳粉的奶源到销售环节都将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
由于药店的管理颇为严格,能为乳粉提供更好的卫生、温度控制和保管环境,在法国、澳大利亚以及香港等地区的药店都开设专柜,销售婴幼儿乳粉。滕佳材说,正是参照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我国内地准备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并根据试行的情况决定是否推广。目前,试行的具体方法和范围尚未制定。此后,婴幼儿乳粉出厂后,还将实行全项目“批批检验”,保质期不足1月的婴幼儿乳粉必须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而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乳粉则不许进口。不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表示,虽然采取了有效的“批批检验”方式,我国的监管模式仍然过度地依靠了检测的方式,而不是国际通行的过程监管,建议政府部门对企业每个生产环节实行过程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的两年内(“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不再批准新建婴幼儿乳粉企业。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说,此外,对于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项目,工信部还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清理审核,淘汰不达标的企业,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产业政策与生产许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