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明实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已公布,主要包括幼儿园简介、招生要求和报名流程等,详情请看正文。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3〕167号)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实验幼儿园于2020年10月12日正式开园,是光明区教育局创办、与深圳实验幼儿园合作办园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2440300MB2D414659。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高新东片区科技公园西北侧,是光明区小区配套公办园。园所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93平方米,园内环境雅致、温馨自然、设施设备齐全,能充分满足幼儿生活和学习发展的需要。光明实验幼儿园秉承“为孩子种下一生幸福的种子”办园理念,实施“三人行”幸福课程,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情感积极、习惯良好、睿智创新的幸福儿童。幼儿园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为400元/月。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3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名。
招生范围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明新村小区)的适龄幼儿。
招生程序
(一)小班新生招生安排
1.申请时间
6月13日上午9:00—6月19日下午5:30
2.招生程序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申请。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及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并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
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特色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申请。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3.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0日—6月24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6月25日—7月13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4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4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4.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中、大班转学插班招生安排
1.申请时间
6月26日上午9:00—6月28日下午5:30
2.申请学位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2.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9日—7月1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7月2日—7月17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8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18日17: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三)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特别提示
(一)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二)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招生咨询电话:0755-2319820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幼儿园】可获光明区幼儿园报名时间/入口、申请材料/流程、招生安排及计划/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