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明区2023—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分为招生简章发布、学位申请、材料核验以及公布录取情况等,详情请看正文。
招生安排
公、民办幼儿园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班新生招生安排
1.发布简章
6月13日前,幼儿园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或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幼儿园安排专职招生负责人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申请学位
6月13日上午9:00—6月19日下午5:30
3.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0日—6月24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6月25日—7月13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4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4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4.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二)中、大班转学插班招生安排
1.申请学位
6月26日上午9:00—6月28日下午5:30
2.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6月29日—7月1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7月2日—7月17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8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18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录取情况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稳定。7月下旬,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三)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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