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倡导深圳市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立足各自宗旨和业务范围,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疫情处置及后续相关工作,更好地助力深圳市打赢疫情歼灭战。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广泛动员慈善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再度来袭。为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视频会议关于“调集一切资源,动员一切力量,用最短时间扑灭本土疫情”要求,广泛动员慈善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关爱帮扶,助力深圳市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疫情防控贡献“圳”能量。倡导深圳市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立足各自宗旨和业务范围,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疫情处置及后续相关工作,更好地助力深圳市打赢疫情歼灭战。
二、为疫情防控提供“圳”守护。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立足需求,优先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卫生防护、防暑降温物资和“三区”困弱群体生活保障物资。卫生防护物资包括: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防护服、隔离衣、乳胶手套、核酸检测采样管、75%酒精、快速手消毒液、次氯酸消毒液等;防暑降温物资包括:防中暑药物、清凉饮料食品、空调扇、便携式小风扇、防晒衣帽袖套、帐篷等;困弱群体生活保障物资包括:米、面、油、婴儿奶粉、纸尿裤等。
三、依法有序参与“圳”爱心。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慈善社会力量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困弱群体关爱帮扶;要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和困弱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组建志愿服务队,在区、街道疫情防控部门的统筹下,以社区为重点协助做好心理疏导、核酸检测、生活保障、宣传引导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鼓励慈善组织发挥专业优势为困弱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深圳市有关慈善组织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圳市社会捐助中心)
开户名称: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
捐款账号:
7442 2101 8260 0038 751
(捐款请备注“防疫关爱项目”)
捐赠物资接收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乾丰三路捐助仓库
捐赠联系电话:
0755-25831639、26629155
深圳市慈善会
开户名称:
深圳市慈善会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捐款账号:
1806 0144 0000 0055
(捐款请备注“抗击疫情”)
捐赠联系电话:
黄玉文:
0755-82470109
陈佳妮:
0755-82485375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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