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4月6日起,进入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所有人员请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并签署承诺书。
罗湖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调整现场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6日起,进入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所有人员请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并签署承诺书。
在封控区管控区内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755-25038035)、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广东省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立案、提交各类文书(包括上诉状等)、开庭、调解等。相关结果我院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具体方式如下:
网络立案通道
请您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
▲点击图片可进入网站
邮寄立案通道
请您将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罗湖区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755-25038035 。
▲长按识别进入深圳移动微法院
三、确有必要前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前扫描下方“罗湖区人民法院服务号”二维码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预约成功页面。
1、信息咨询
请您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755-25038035)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2、联系承办人
若您需要联系案件承办人,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0755-25038035)、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罗湖区人民法院将及时发布通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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