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进一步严格人员流动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及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物流快递、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人员外,其余居民实行严格居家。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1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0号)》精神,更好维护居民朋友的健康安全,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现就本辖区内相关重点事项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人员流动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及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物流快递、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人员外,其余居民实行严格居家。上述人员出入小区由单位出具证明,到所在社区党委或其指定地点领取“通行卡”,凭“通行卡”出入所居住的小区(城中村)。
二、居家人员非必要不出门,除按规范定时定点采核酸、领取生活物资、投放垃圾、紧急就医等情形外,居民做到“足不出户、严格居家”。
三、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紧急出行需求,由所在社区协调安排,开通绿色通道。各街道和各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辖区全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车辆“凭证通行”,非必要不上路。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的保障车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到社区党委或其指定地点申领“通行卡”进出社区小区卡口,允许在路面行驶,其余车辆一律停驶。非本区车辆,可从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通过性通行,其余道路和社区小区道路禁行。
五、继续开展“一天一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严格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每日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的,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果断查处。
上述措施自3月15日至20日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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