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非必要不离深,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必要出行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
近期南京突发本土疫情并已蔓延至其他省市,为切实加强防控,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措施,巩固深圳疫情防控成果,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近期深圳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类工作指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亲自部署,制定并严格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社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非必要不离深,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必要出行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深人员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及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大型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遵循“非必要不举办、分级分类管理”等基本原则,严控数量、时间和规模;确有必要举办的,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减少聚集,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举行。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通风消毒等有关防控工作要求。
三、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服务工作,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区核酸检测与疫苗接种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倡导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风气。
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会员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加强疫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会员和服务对象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个人防护,减少聚集,营造社会组织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的良好风气。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我局,邮箱:zhc@mzj.sz.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深】可获进出深圳隔离及核酸检测规定、各地风险地区名单、市内出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