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从每人每月18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80元。
2021年深圳低保标准
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从每人每月18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5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80元。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1300元。
2、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
每人每月1950元
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
每人每月2080元
执行时间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本通知印发当月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按新旧标准的差额和实际批准月份补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补差资金须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关注【深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即可获取深圳低保标准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