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8月30日,深圳交警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延续龙岗、龙华区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及调整坪山区、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0年8月30日,深圳交警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延续龙岗、龙华区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及调整坪山区、大鹏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其中,关于对深圳大鹏区的限行路段进行了调整:
大鹏新区调整后的禁止行驶道路
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段)、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段)、葵坝路。
注意: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坪山区及大鹏新区上路行驶。龙岗、龙华区待实施备案登记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对两区另行发布道路通行管理规则,未发布前则延续上一期道路通行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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