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举报电动力车违法可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多少?如何举报
2019年4月28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警局在深圳市交警局联合召开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实施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了举报电动力车违法可予以奖励的条款。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新国标
自4月15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新国标。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新国标如何规定
新国标下电动两轮车被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时速不超过50km/h,属于机动车,需要上机动车牌、驾驶证和强制保险,不允许载人。
电动摩托车:最高车速可以超过50km/h,属于机动车,需要上机动车牌、驾驶证和强制保险,允许载人。
举报有奖
举报电动力车违法可予以奖励的条款包括:举报非法改装、拼装电动力三轮车的,经查实按照机动车奖励标准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非法改装、拼装电动力二轮车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举报电动力三轮、二轮车交通违法乱象的,经收集有效每宗奖励5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如何举报
1.拨打110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
2.通过随手拍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可在微博、微信、车载仪、支付宝、手机APP等渠道上传图片或视频进行举报;
3.通过“深圳交警民意云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