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28日起,广东省将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作为人民银行在全国试点推广后的首批5个省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迎来重大利好。
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公告。根据该公告,自2019年4月28日起,将取消深圳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即自2019年4月28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深圳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含取消许可前的存量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将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办理相关业务。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1、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是中国人民银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
2、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只需在银行一端即可完成开户全部事宜,开户环节、开户时间将大幅压缩。
3、取消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付款业务的账户生效日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将大大提高账户使用效率。
具体公告内容
一、自2019年4月28日起,取消深圳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深圳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
三、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放管结合”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其中,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银行将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配合相关工作。
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会告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如遗忘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可按照开户银行规定申请查询。
以上内容整理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