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8月1日起,深圳办理这些登记业务有新变化,更快捷啦
8月1日起,深圳又有一批不动产登记事项提速优化。
办理时间更快,快速取证无压力
(一)自2018年8月1日起,以下资料齐全、权属清楚且仅涉及一个登记单元的非批量登记业务,实行受理后“1小时内”办结:
1.抵押权注销登记;
2.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
3.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发、换发登记(不含房屋所有权证、代用证换发,2014年1月10日之前缮证的房地产证遗失补发,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以及存在在途业务的情况)。
(二)自2018年8月1日起,以下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
1.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两规”处理房地产权登记;
4.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申请材料减少,为企业和市民省去许多麻烦
(一)自2018年8月1日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收取下列申请材料:
1.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部门需要收取复印件的,由登记部门免费为企业和市民复印。
环节更为精简,办理业务更顺畅。
自2018年8月1日起,以下资料齐全、权属清楚且仅涉及一个登记单元的非批量登记业务,实行一审制:
1.抵押权注销登记;
2.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
3.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发、换发登记(不含房屋所有权证、代用证换发,2014年1月10日之前缮证的房地产证遗失补发,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以及存在在途业务的情况);
4.首次登记分证变更登记;
5.司法裁定过户备注;
6.注销司法裁定过户备注;
7.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涉及限购的除外);
8.解除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