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幼儿园5月2日起招生。非深户籍的尚未办理办理居住证,今年可暂不提供。但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
深圳市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将于5月2日开始申请。所有幼儿园均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招生时间
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日—6月22日。
其中,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日—5月20日,查验材料时间为5月21日—6月1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4日—8日;
其他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5月2日—6月8日,查验材料时间为6月9日—6月17日,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18日—22日。
招生对象
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依次前移一年。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
幼儿园通过现场或本园网站等途径发放报名表
幼儿园应在集中招生开始后,通过现场或本园网站等途径发放报名表,告知查验报名相关材料的种类和时间,以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在幼儿园宣传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录取名单及录取年级。
今年可暂不提供居住证
要申请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儿童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和预防接种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尚未办理的,今年可暂不提供)、所在家庭户口簿和住所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他住房证明)。
有居住证的优先录取
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从2019-2020学年开始,幼儿园招生录取将与深圳市居住证制度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