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26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根据消防大队转办函内容,组织民警对位于园山街道坳背二村某光工业园3栋3楼工厂企业进行消防核查
4月26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根据消防大队转办函内容,组织民警对位于园山街道坳背二村某光工业园3栋3楼工厂企业进行消防核查,并对厂房1楼、2楼企业进行开展消防检查,按照分局部署积极开展春夏火灾隐患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根据投诉内容对三楼华强电器厂进行核查,经查该单位在车间使用彩钢板(夹心岩棉材料)间隔一个20平方米的临时仓库,投诉其使用塑料板间隔作仓库情况不属实。同时该单位还存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的火灾隐患。检查发现一楼企业存在货物堵塞安全出口的行为已当场责令立即改正。检查发现二楼单位存在货物乱堆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疏散通道不符合等消防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牌责令限期改正。
检查完后,民警要求工业园管理处负责人要加强对工业区的企业单位进行检查、巡查,及时整改单位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