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一、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
1、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
2、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6-2018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3、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8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二、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针对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一、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
1、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
2、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5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6-2018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3、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8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二、申请盐田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
1、《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7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5个月,例如:提交2017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
2、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3个月、2018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8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
3、2019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