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龙岗公安分局沙湾所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就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效,室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进行巡查。
检查中,共检查重点单位2家、寄递物流公司3家.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有存在堵塞消火栓、灭火器过期、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隐患。对于存在的隐患问题,民警已责令该负责人立即改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沙湾所民警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广大居民防范火灾事故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