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报废更新燃油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提高标准。补贴标准由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报废更新燃油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溯及过往。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全部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已经发放的补贴,也会补齐差额部分。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政策来源:商务部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4/art_a82d4accdade4fb181330d9d24a1d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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