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11月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粤车南下”安排或将有新进展。
2024年11月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入口:https://td.gd.gov.cn/hdjlpt/yjzj/answer/40127
广东省机动车应当自进入香港之日起6个月内,驶离香港、返回内地。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和港澳事务主管等有关部门审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分批有序开放广东省机动车申请使用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
广东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每次前往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前,提前预约停车场泊位;获得香港机场管理局停车场预约泊位许可后,方可在预约泊位许可有效期内经大桥珠海口岸入出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一次。
-图源创新南山
征求意见稿明确,广东省机动车行驶范围仅限经港珠澳大桥往来内地与大桥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车辆需悬挂广东省机动车号牌,随车持有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规的有效车辆保险凭证、香港机场管理局发出的香港口岸自动化停车场预约泊位许可。
广东省机动车进入香港后,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或者移作他用;除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返回内地,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广东省机动车应当自进入香港之日起6个月内驶离香港、返回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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