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6月1日9时起开始接受香港机动车车主申请,7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就可以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从2023年6月1日9时起开始接受香港机动车车主申请,7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在港方预约通关获准后,就可以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和大数据中心,通过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统一的“港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https://gcbs.singlewindow.gd.cn),实现公安、海关、边检、口岸等部门数据共享,申请材料一次交、跨部门一网办,香港车主不用出香港即可一网申办。
提醒:香港机动车车主应当遵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香港机动车及其驾驶人负有管理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对香港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将注销相关备案手续,限制或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