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市场,结合福田实际,福田区工信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最高可领补贴 2 万元补贴。
一、活动内容
本次“2023 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由福田区 人民政府主办,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办。2023 年 3 月 25日起,个人消费者在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 统计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可申领 5000 元 -20000 元不等的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5000 万元,实行总额控制,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 励消费者在福田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消费者购买单辆小汽车(新车)的购车发票金 额(含税价)分 4 档给予补贴。
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 -20 万元(不含),补贴 0.5 万元;
第 2 档:金额在 20 万元 (含)-30 万元(不含),补贴 1 万元;
第 3 档:金额在 30 万元(含)-50 万元(不含),补贴 1.5 万元;
第 4 档:金额 在 50 万元(含)以上,补贴 2 万元。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 1.消费者在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的汽车经 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以购车支付款项凭 证及购车发票上记载时间为准,即购车支付款项凭证显示时 间、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均在 2023 年 3月 25 日(含)之后;
3.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广东省内车牌;
4.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
5.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 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 荐车型目录》)。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 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7.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三)参与汽车经销商 截至活动开始前,已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且 正常经营的汽车经销企业(详见附件 2)。
四、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购车款项支付凭证(由申请人本人支付购车款项的 刷卡 pos 小票、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等均可,需显示收款企业名称,支付时间在活动期间内);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在活动期间内);
4、新购车辆行驶证(限广东省内车牌);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个人储蓄卡账户);
6、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五、申领流程
实行“零跑腿、无纸化、线上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 补贴申请人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 APP”(需实名验证登录) 进入“2023 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4 月 3日左右上线),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
1、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申请人通过“云闪付 APP”平台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锁定补贴名额。补贴实行总 额控制,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停止新增申请。
2、材料复核:对申请者提交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 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部门子网站“福田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进行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期满后,向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发 放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 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 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 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 任。
3、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 责任。
4、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5、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 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612、2625、263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