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事人书面承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车辆符合登记要求,并且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车管所通过对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就可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可以,只要照片没有原件,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书的方式进行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条件一:车辆需要是新国标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具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 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 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 W。
7.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 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 mm;
(2)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 mm;
(3)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条件二:当事人书面承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车辆符合登记要求,并且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车管所通过对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就可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第一步、认证登录
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
第二步、签署承诺书
选择是否同意告知承诺制,选择同意后签署承诺书并按告知承诺流程办理,选择不同意按照原流程办理。
第三步、选择“缺少材料”
在“销售发票”或“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一栏,勾选“缺少材料”即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深圳电动车上牌指南、超标电动车补贴、车牌补换领&注销登记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