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备齐所需资料后,再前往车管所窗口办理 被盗抢锁定”上 业务。所需材料: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2.报警回执原件;3.刑侦部门被盗(抢)立案决定书;4.行驶证、登记证(如被盗无需提供)。
在深圳车辆被盗去车管所锁定车辆要准备什么
备齐以下资料后,再前往车管所窗口办理 被盗抢锁定”上 业务。
所需资料:
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
2.报警回执原件;
3.刑侦部门被盗(抢)立案决定书;
4.行驶证、登记证(如被盗无需提供)。
温馨提示:
1.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2.如车辆已找回,请及时办理被盗复驶业务;
3.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于2014年12月29日18时后被盗抢,且该车已在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系统登记,如公安部门立案满六个月仍未追回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该六个月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并携带有关材料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其他指标。机动车所有人谕期申请的,指标管理机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