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校车驾驶人;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深圳需申请审验教育的对象有哪些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具体而言,需要接受审验教育的有这三类驾驶人: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4、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提醒: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系统会自动审验并发送短信提醒,驾驶人无需再参加审验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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