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机动车失驾人员是指:当事人存在如下情况,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
深圳机动车失驾人员是指哪些人
当事人存在如下情况,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驾驶证被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
2、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
具体情形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5、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失驾人员驾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当失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因此,失驾人员驾车发生事故时有可能会选择逃逸,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障,后续经济赔偿难度加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另一方面,失驾人员不同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人员,他们已掌握驾驶技能,并且大多已养成驾车出行的习惯。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失驾人员的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不仅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更侵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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