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哪些情况下需要车管所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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