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拟将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租自行车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月11日,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该《管理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租赁自行车
在经营服务规范方面,《管理办法》提出——
经营者应当对使用人施行实名制注册登记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
此外还明确,向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