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公布国航第七次调整行程涉及深圳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10月8日11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含)至2022年11月7日(含)之间深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6月18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11月3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12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2年10月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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