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公安局决定对深圳全市部分道路实施限制教练车通行管理措施。
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
二、限行路段
禁止在全市范围内通行,以下道路除外: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除外。
外地教练车进行教练限行规定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在全市所有道路进行教练。
实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施行
注意:
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的车辆
“进行教练”是指学员驾驶教练车,教练员进行教学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