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深圳车辆转籍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注意:
1)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2)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无需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
办理流程
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第一步: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
第二步: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网址:http://szjj.sz.gov.cn),或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业务;
第三步:按时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
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
车主不用到转出地,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机动车转籍版块进行业务申请或到转入地车管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渠道
(一)电脑端办理
电脑登陆网上深圳交警官方网站(http://www.stc.gov.cn/)→ 网上车管所 → 机动车业务→ 机动车转移/变更(迁出)/机动车转移/变更(转入)
(二)手机端办理
“深圳交警”公众号→ 登录星级用户 → 预约类服务→ 机动车业务→ 机动车转移/变更登记(转入)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审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不属于六年免检车辆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4、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取深圳驾驶证业务预约及办理入口(补换领+转入)、业务办理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