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同时符合深圳市新能源申请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非深户新能源车牌申请条件
最新条件
1、2023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本通告中纯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许可原装进口的纯电动小汽车、燃料电池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是指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申请第二辆混合动力指标可不审核社保:(需满足特定条件)
》》》2023年深圳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a、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b、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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