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交通违法学法减分怎么参与?在哪里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哪些人不能申请?快来看看吧!
关于“学法减分”
公安部于2020年1月4日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将在全国实施“学法减分”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可达到6分。
“学法减分”申请
①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注册并登录;
② 选择微课堂学习教育-学法减分,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点击微学堂
“学法减分”的用途是 :
减免驾驶员已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分 ,没有交通违法记分的,无法申请、
如果你出现下面这种情况:
这就说明你 过分优秀, 无法申请减分学习,请继续保持驾驶证无记分记录哟。
“学法减分”考试
至于已有交通违法记分者,在申请“学法减分”后,网上学习5分钟开始计时,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应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网上考试。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减免记分分值累计最高可达到6分 。
可申请驾驶人范围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都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但需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申请,且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含记分12分及以上的),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此外,特别提醒持有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6分或以下的,只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前, 通过“学法减分”将交通违法记分减至0分,就不用参加“审验教育”学习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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