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3月起,深圳交警推出了“学习减分”升级版“学法减分”,可申请范围更广、学法方式更多!
深圳交警推出了“学习减分”升级版“学法减分”,可申请范围更广、学法方式更多!
1、网上学习
(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2020年3月1日推出)
网上学法减分规则: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没有第一点中不能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是增加总分值。
2、参加现场学习
(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积极准备中,将适时开展)
3、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积极准备中,将适时开展)
可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范围: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都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但需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申请,且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含记分12分及以上的),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网上学习考试进入方式
① 进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注册并登录;
② 选择微课堂-学法减分,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网上学习考试流程
网上学习5分钟开始计时,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应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网上考试。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法】可获深圳学法减分申请入口、申请条件、哪些交通违法行为能减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