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宝安区部分路段骑行。
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一级限行区
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二、二级限行区
金港大道。(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注意: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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