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深圳交警现对龙岗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作出规定。
深圳交警关于龙岗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一、禁止行驶时间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二、禁止行驶范围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限行】可获得深圳电动车限行最新规定、各区电动车限行详情、处罚规定、上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