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新国标机动车检验方法和项目调整,新增空车质量检验要求,该要求将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第9个月开始实施。
2021深圳新国标机动车“空气质量”要求检验项目标准
实施时间
2021年9月1日起
实施标准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1)重中型货车
不超过±10%或±500kg
2)轻微型货车
不超过±10%或±200kg
3)轻型货车
空气质量应小于4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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