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深圳部分路段和区域依旧对小货车实行限行措施。部分路段和区域全天禁行小货车。
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
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
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
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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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货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小型货车类型?
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
规定实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通告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施行。
注意:原《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防疫期间调整我市货运限行政策的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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