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12月15日,深圳交警发布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措施最新消息,对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时间和范围作出规定。但部分行业所使用电动车不受禁止行驶措施的限制。
哪些电动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1)医疗卫生;
2)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3)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4)环卫清洁;
5)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6)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拓展阅读
| 电动车通行规则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2)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龙华区上路行驶。
| 禁止行驶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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