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对罗湖区部分路段实行电动车通行管理。
罗湖区限制行驶道路:
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笋岗东路,深南东路。
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限行的意思:不是禁止行驶电动车,而是要遵守交通法规,按道通行,有非机动车道就走非机动车道,没有的就在人行道上缓慢通行,不能走机动车道。
通行规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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