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量指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9日,登录竞价平台打印《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按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深圳10月车牌竞价成交价款缴清时间
(一)增量指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9日,登录竞价平台打印《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按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二)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取得增量指标后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经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于2020年11月3日起,可在调控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指定的服务窗口(福田区福安大厦西北座三楼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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