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车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网上办理流程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深圳车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3)原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4)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本》或《结婚证》
深圳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进入预约入口(点击进入),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证地点。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当场进行审批。
5.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当天出具《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交警服务厅(市车管所)领取牌证或邮递领取结果。
条例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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