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由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两类,调整为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三类。那么深圳申请纯电动小汽车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在按照该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该申请编码只能用于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个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其他关于纯电动小汽车的规定
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的小汽车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纯电动小汽车登记;使用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的小汽车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符合该项规定的电动小汽车登记。
单位和个人申请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按照“审核通过时间优先、申请报名时间优先”的原则配置,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直接发放相应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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